“股骨头坏死病”,是现代医学命名,姑且以西医命名说事,旨在厘正临床关于此病的误诊误治。X射线下所显示的骨变,那是机器的诊断,中医思维绝不能被机器误导,医生的心意,才是无上高明的仪器,要用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格物这个疾病。
患者说,活动起来不得劲,也疼也不疼,容易疲劳腿,腰背也难受,总之是活动受限,这些症状足够格物材料了。如果医生把自己的思维执著局限于骨股头,而忽视病的先因,这就不是中医来头。不管这个医生多么轻视西医,他仍然被西医思维框住了。熟练运用中医基础理论,还原“股骨头坏死病”的本质,是治愈这个疾病的关键。
机体运动需要发起点,我们把发起点称作“风”,“东方生风,风生木,木生酸,酸生肝,肝生筋。”这段经典内含天地万物的同气法则,即“在天为风,在地为木,在人为肝,在体为筋。”风是天气,是运气的开始,与地气“木”相交,合化为酸。也就是说,酸是风与木合化而成,并非单纯木的成果。“酸”是天地二气合成,是生成万物的首要基础物质,称作“精”,即《内经》“两神相搏,合而成形,常先身生,是谓精。”天风地木两神相搏以生酸之精,为万物生成的先决物质,天地间的酸,至精至微者,造就了万物顶尖精华,即“人”。在人体而言,此精华之酸,称作“肝”,也就是所谓“酸生肝”。
酸生肝的过程,在内经有明示,《经脉别论》曰“食气入胃,散精于肝,淫气于筋。”“食”乃天地气聚而成形者,入胃以后,经过腐熟进而分别清浊,生五味,其味“酸先入肝”,待到肝内满精,就有了泻精的条件,即“五脏盛乃能泻”,所谓“淫气”,淫义为“过多,渐浸”。肝内精满而泻,称作“淫气”,肝之淫气生成了筋,或者说,筋是淫气的接受者。
《痿论》“阳明者五脏六腑之海,主润宗筋,宗筋主束骨而利机关也。”这段经典是对“食气入胃散精于肝淫气于筋”的强调,同时也概括了筋对人体的作用,即“主束骨而利机关也”。“宗”义为“事涉源流的项目单位”,“宗筋”二字强调指出筋的本质,《素问·厥论》讲“前阴者,宗筋之所聚,太阴阳明之所合也。”很多人据此误解此句,将宗筋于前阴混为一谈。
天地运气从风木开始,在人体,气机从肝生发,把肝的生发之气称作“少阳”,少阳为运气之“首要”。湿为土性,留碍运气,《内经》讲“因于湿,首如裹”,这里“首”义为“少阳生发之气”。然后,导致“湿,热不攘,大筋软短,小筋弛长,软短为拘,弛长为痿。”“热”是食气集聚而成,即“气厚则发热”。“湿,热不攘”,这一句使用宾语前置法,即“热不攘湿”。湿裹住热,食之精气不散肝,肝不盛满,少阳生发虚馁,筋得不到肝之“淫气”,于是既不能束骨也不能利机关了。
人体的筋同气,大筋得不到淫气的供养,于是小筋不得不驰援大筋,即所谓“大筋软短,小筋驰长”,《内经》下一句做了详解,即“因于气,为肿,四维相代,阳气乃竭。”“因于气为肿”,肿之因在于“少阳生发之气郁滞”。“四维相代”,代指大小诸筋的互相补给,大筋精气足,则供养小筋,大筋精气不足,则小筋反哺大筋,即“相代”义。大筋精气虚,小筋的补养仅能暂时维持,终不免“筋气衰”,直至“阳气乃竭”。
“所谓股骨头坏死”其实是筋病,西医关于该病的命名,不但迷惑了患者,也误导了医生。宗筋束骨而利机关,筋约束骨,保持骨的支架形态秩序,依靠筋的弹性伸缩,将骨骼活动统为一体。所谓“股骨头坏死”,各种症状,总归为活动受限,病在“筋”,所以说,西医病名诊断是荒谬的,中医以“痹症”命名,堪称合理。
影像学所演示的股骨头变态,属于筋病的某个结果,不是病因。运用我们的格物思维,从关于股骨头的偏见中走出,是治愈该病的关键。西医不能治愈这个病,不能治愈的原因,关键在于现代医学选择了错误的诊断切入点与着眼点。
“必伏其所主,而先其所因”,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通用法则。何谓“因”,“因”在幕后,不得而见,一切临床所见,不管是化验所得还是影像所得,都是阳性结果,都不是真正意义的“因”,因的地位相当于“万物本原”,现代物理学的眼界层次到了量子高度,这是值得赞扬的,唯物主义思维似乎遮遮掩掩的承认了“空无量子”的存在。
万物都是负阴抱阳的秩序,人类亦然,人体生命,肉体属阴,变动属阳。我们以水火作为阴阳的征兆,那么肉体属水,变动属火。骨是肉体的重要部分,骨的地位,内经有详述,《灵枢·经脉》:“人始生,先成精,精成而脑髓生,骨为干,脉为营,筋为刚,肉为墙,皮肤坚而毛发长,谷入于胃,脉道以通,血气乃行。”这一段经典,我们要细致格物。
《灵枢·海论》:“脑为髓之海”,聚髓而成脑,“精成而脑髓生”,义为“精成而生髓,髓聚而成脑”。根据一生二的法则,精成而生髓,同时必然同时生成另一物,以匹配髓,我们把匹配髓的同生者,称作“骨”,骨髓自成一体,也执行负阴抱阳法则,即“骨抱髓”,髓在内为阳,骨在外为阴。一精生骨髓二,中医于是把生骨的精视为“阴精”,而髓为阳精所生。
脑纳髓而为海,也可视为“脑束髓”,而筋能束骨,于是脑与筋有了高于髓骨的同等地位,“脑筋”的说法基于此。
水火为阴阳的征兆,于是骨为水,髓为火。中医关于人体的各种称谓,都是基于阴阳两性区别,用经典概言之:《素问.阴阳离合论》阴阳者,数之可十,推之可百。数之可千,推之可万。万之大,不可胜数,然其要一也。
肾藏精,精生骨髓,骨髓接受脑筋的约束,即“筋束骨而利机关”。有骨的部位,统统接受筋的管理,股骨头位置关节不利,活动受限,先要追究胯部的“筋”责。“必伏其所主,而先其所因”,这里需要灵活格物“因”字,前有一“先”字,即“先因”,并不是终极之因,譬如“父生我”,而父又是祖父所生,那么“父”就是“我”的先因,而祖父便是先因之先因。骨病之先因是筋病,而筋病之因,就不能称作骨病的先因,此之谓也。
《素问·经脉别论》“食气入胃,散精于肝,淫气于筋。”这段经典话里有话,我们知道,五脏盛乃能泻,肝内所藏的精,包括厥阴之精(先天之精与后天之精)与食之精,先天之精与后天之精都是肾中所藏的元精,而这段经典单单强调“食气之精淫气于筋”,也就是说,筋所获的淫气来自食之精,不是元精,元精另有所用,“精归化,化生神”。元精化为神用,并不养筋,而食之精供养筋用,也不化神。这里,略作“先天之精与后天之精”的解释,先天之精是尚未被厥阴开发的元精,而后天之精是经过厥阴开发的元精,这一理论,是目前中医学的误区,普遍将食之精误认作后天之精了。
《素问·太阴阳明论》说:“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不得至经,必因于脾乃得禀也。今脾病不能为胃行其津液,四肢不得禀水谷气,气日以衰,脉道不利,筋骨肌肉皆无气以生,故不用焉。”土性留碍,自带粘腻湿性,若留碍过度,称作“湿邪”,脾不为胃行其津液,是湿邪发作的表现,胃为水谷之海,湿邪留碍水谷热气,即所谓“湿,热不攘。”
湿邪既是首如裹的原因,同时“首如裹”也是湿邪生成的原因,这里有鲜为人知的奥秘。“首”指少阳,即运气的始发点。少阳裹足不前,则肝精不得发泻,肝脏满,则食之精气被拒于肝外而不得散入。食之精气由脾胃化生而不得至肝胆经,便留于脾胃,成为湿邪。少阳不振作与湿邪互为因果,使得筋气不得流通,从而“大筋软短,小筋驰长,四维相代”等等。
骨为肾精化生,肾精同时伴生髓,骨与髓是元精所生的两物,分属水火。人体以骨为干,通过厥阴开发肾精,造生脏腑筋脉皮肉,人形完备,乃出娘胎,服食天地之气味以营养人体。
骨是人体开发掘取肾精的支撑点,肾精先化生为骨,然后由髓变化骨之阴精,将骨之阴精转运至中焦,汇合天气五味,以生血,入肝。肝血经脉道入肺,肺朝百脉,将精与血布散到四肢百骸直至皮毛。精血无微不至,目的为了获取人体全方位的信息,并将全部信息分别留于五脏。也就是说,精从肾开发出去,在人体天地间转一周流,又重新回归五脏了,五脏获取了来自全身的信息后,在心君的主持下,最终汇聚于脑府,以化为神明之用。人体从元精开发,直到精化为神,经过了“由约返博,然后由博返约”的过程。
《素问经脉别论》讲:“食气入胃,散精于肝,淫气于筋;食气入胃,浊气归心,淫精于脉。”是说肝内的精气分成了两队走向,浊气部分走脉道,淫气部分走筋道。根据后文“毛脉合精,行气于府,府精神明,留于四脏。(四脏不包括精气始发脏)”,可见浊气比淫气更精纯。浊气能化为神用,是生命精神活动的基础物质,而淫气的精纯度有逊,不能化为神用,可以养筋以主持人体的肉体活动,即“束骨而利机关也”。
骨属阴,像水,“束骨”义为节制骨,使骨保持“阴成形”的一定态势。筋束骨,保持骨的阴性,有利于骨发挥“关(阳)、节(阳)”作用。骨关髓节髓,骨与髓负阴抱阳,阴中有阳。筋在骨外,节制骨,骨与筋又是阴阳关系,从而可见:髓、骨、筋,三者形成了“阴中有阳,阳中有阴。”的格局。“束骨而利机关也”,义为“筋束骨,有利于骨的关阳(髓)与节阳(髓)。”
筋束骨以保持骨的“阴成形”,这是中医学关于筋骨关系的论述。现代医学误解了筋,也误解了骨,我们对“关节”的认知,远远偏离了本源。在每一块独立的骨骼表面,都有筋的严密管束,筋相当于覆盖在骨表的衣服或盔甲,俗话说“打断骨头连着筋”,就是这个意思。
涤除现代医学关于筋的偏见,我们终于可以意会“大筋小筋”的区别了,大筋指的是约束两段以上独立骨骼的筋,小筋指的是附着于独立骨骼表面的筋,大筋主持一身骨骼的大局,而小筋主持的仅仅是一骨。“大筋软短,小筋驰长。”可以视为“舍小家而顾大家”。
从潜藏之精变化为骨之精,是生成全身脏腑器官的关键环节,或者说,骨之精营养全身。五脏精盛乃能泻,淫气生筋,筋又反哺骨,这是骨、脏、筋等等器官的“相生”规律。所谓“股骨头缺血性坏死”,其实不是缺血,而是缺“筋”,更确切说是“淫气不足”。
髋骨,大转子,这个部位的骨骼宽大粗壮,相应匹配的筋必然粗壮有力,马力大,需要消耗的“淫气”也多。淫气源于肝,通过少阳的生发,转运至全身,以束骨而利机关。当种种原因,留碍了“淫气于筋”这一生理,首当其害的,便是“大筋”。
人体的胯部过劳,比如长期负重,长期剧烈劳动等等,消耗的“淫气”规模超出了肝脏的供给力,会导致大筋软短,于是附着于股骨头表面的小筋(相当于骨膜之类的功能物质)迫不得已驰援大筋,骨膜之类的小筋因为驰长而紧绷,导致小筋与骨面解离,从而改变了小筋与骨面的致密关系,也就导致了“筋不束骨”。
少阳生发失职,也就是所谓肝气不舒、肝郁、胆郁之类的套话,使得“淫气”不行于筋,机体疲劳乏力,不愿意活动,这是全身骨架共同承担“筋虚”。当时是,机体需要休息,不但要减少体力活动,更要舒畅情志,以防骨伤。若是机体懵懂筋虚的危害,被各种欲望诱惑着,依然拼命卖力的劳作,就难免劳伤其骨。所谓“筋虚是伤骨的先因”,这也是很多体育运动员的骨伤原理。
淫气于筋而生筋养筋,淫气是生养筋的先因,而淫气得以充沛的先因,又是一片天地,我们逐步上溯其源。少阳生发,使得“淫气于筋”,所以,少阳生发有力,是淫气的先因;少阳又有先因,少阳生发是“泻精”的具体表现,肝精盛满乃能泻,所以,肝精盛满是少阳生发的先因;肝需要元精与食之精的供养,元精与食之精,两种物质和合,是肝脏盛的两种基础物质,《内经》讲“中焦受气取汁,变化而赤,是谓血。”中焦所受的“气”,包括这两种物质。我们需要深入格物经典,从经典中理正关于医学的偏见思维,一句“肝藏血”,将肾肝脾三脏的关系一网打尽。
五脏盛乃能泻”,是笼统五脏而言,具体在肝脏,即“肝血盛乃能泻”,肝内血盛,满而能泻,若肝血不足,则“淫气不足”,少阳无推手,从而不能生筋。淫气养筋,而血养淫气,于是可以看作“血养筋”。我们的中医理论,条条则则,细致入微而又不失纲纪,浮躁者难免胶柱鼓瑟,以致于深陷了学问泥潭。
“因于湿,首如裹。”湿乃人体内外元精与气味的一揽子物,汇聚于中焦,脾脏所司。若中焦化湿为血,则不称作“湿”,而称谓“汁”,即“受气取汁”云云。若脾不主持中焦化湿为血,则湿为留碍邪气,中焦之湿或汁是化血的源,因为中焦化源不利,肝血便不盛满了,肝不满则少阳不推发,于是“首如裹”。
筋痹证的发病原理,大致如此,“首如裹”,也可视为“首如痹”,少阳是运气的司令,痹证的发病关键,正是“首如裹”。至于“首如裹”的先因,是为“因于湿”。湿邪留碍的先因,或为脾虚,或为中焦少汁。终归于人体孟浪生命,不识节用的纵欲罢了。
痹证所谓的股骨头坏死,是肝血失序大局下的遭遇,其中有必然,也有偶然,提示人体生命的生存法则。深入格物该病,以厘正医学的视听,以生敬畏之心。言焉有不尽,此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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